根据《 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该局将2024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予以公示。本次检出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标称温州哈罗户外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罗” 电动自行车 乘员头盔、标称佛山誉隆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誉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标称 佛山市南海区 德加洁具厂生产的“米丹”浴室柜、标称广东金箭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箭 GAROW”电动自行车、标称台铃电动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台铃”电动自行车、标称河北立马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立马 LIMA”电动自行车、标称天津小鸟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鸟 birdie”电动自行车、标称 惠州市 四季星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四季星”电动自行车、标称九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号”电动自行车、标称广东顶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顶典”超薄智能晾衣机、标称佛山市南海天有五金塑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康美高”康美高刮痧仪器(包装盒标称)、标称佛山市灶隆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厨将军”商用炒菜灶(简易钢面小旋风)、标称佛山市安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安宇”消火栓箱、标称 广东顺德康雅涂料实业有限公司 生产的“康雅”内墙漆、标称昕诺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PHILIPS”LED线条灯、标称佛山市米可儿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蘑菇兔”男童短袖T恤、标称浙江几米熊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几米熊”运动休闲童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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